早在 2016 年,广东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“维卡币” 传销案,这一案件在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 “飓风 2016”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被重点通报。该 “维卡币” 网络团伙由境外人员组织,国内犯罪嫌疑人廖某等人负责业务,他们大肆鼓吹 “维卡币” 是第二代虚拟货币,升值空间巨大,以此诱惑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至 “维卡币” 网站,而实际资金却流入廖某等少数人的个人账户。整个网络涉及广东、山东、辽宁等多个省市,数千人深陷其中,涉案金额高达 6 亿多元,涉案赃款被肆意挥霍或用于购置房产、理财产品等。警方及时行动,查封冻结价值合计 3 亿多元的资产。
除广东外,多地也纷纷披露维卡币相关违法案件。内蒙古公安厅在官方网站刊发文章,警示 “维卡币创业理财群” 涉嫌传销。包头警方接到报案,倪某某以负责人名义介绍白某某投资维卡币并发展下线,导致白某某经济损失 20 余万元,该群涉及包头客户 90 余人,投资金额 700 余万元。浙江等地警方同样对 “维卡币涉嫌传销诈骗” 进行通报与警告。
2017 年,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侦破的 “维卡币” 跨境网络传销案震惊全国。全球 “维卡币” 开户总数达 1077 万个,内地开户数 147 万个,涉案金额约 150 亿元。“维卡币” 运营模式极具迷惑性,老会员推荐新会员加入,缴纳费用注册成为不同级别会员,可获得 “代币” 并在网站兑换 “矿点”,经过漫长挖掘周期才能获得 “维卡币”。网站宣称其能升值、可交易和购买商品以获取 “静态收益”,但实际上网站内无商品,网站外无法流通,还限制每人每天交易额,导致会员要么无法买卖获利,要么只是账面数字增加却无法兑现。会员主要通过发展新会员的 “动态模式” 获取奖金,形成金字塔式传销结构。株洲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,多名被告人因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相应刑罚,依法没收涉案资金 13.68 亿元。
2024 年,海口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,刘某言、黄某枝、刘某瑞 3 人利用帮助客户调理身体、出售量子产品等机会,宣传 “维卡币” 即将开源上市、有巨大升值空间,以高回报为诱饵,通过众筹、直接出售等方式吸收 180 余人投资 1662 万余元,最终 3 人因犯集资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至 3 年不等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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